第14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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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千点点头,傻狗再三保证自己一会就回来。 还当他要去逛多久,结果还不到二十分钟就冲回来了。 他兴高采烈地晃着手里的袋子宣布:“我买了情侣t恤哦。” 顾千扬扬下巴。 “看看?” 季留云就欢欢喜喜地拿出衣服展示。 一件印着“天干物燥”。 一件印着“kissmenow”。 妈呀。 土味情话都算了…… 这两件衣服的颜色,该怎么形容呢?大概就是路边的荧光交通锥和烤糊的金针菇跨越世俗相爱的结果。 惊悚的底色,荧光的描边,浮夸的立体效果。 所有元素搭配得七颠八倒,傻狗能买走这两件衣服,不但拯救了其他顾客的眼睛,还替店主清理了库存。 和做慈善没有区别。 顾千默了几秒,决定伸出中指一根来安慰自己的审美。 也就是他举起中指的瞬间,季留云把手里攥着的戒指套了上去。 动作又快又准,像是算好了时间。 “我套住你咯。”他说。 顾千低头看去,是玩具贩卖机里那种最普通的塑料戒指,蓝色的,上面有一只招手的小企鹅。 他摸了摸那个戒指,边缘还有不太整齐的毛边。 顾千仔细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