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:家家有本难念的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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炫耀吗? 比如上次拒绝签约,除了郭瑷外,其他人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。要是被刘昊知道了,他肯定得会跳起来,认为陈立行错过了机会…… 签约出道,多好的事? 怎么能不签呢? 至于卖掉《余香》的事,赵自若都念叨了很久,说应该留着让陈立行自己做的。 陈立行不是没有这个想法,但现实条件真得不允许。 要真正专业地做出一首歌来,前期投入耗费不小,钱从哪儿来? 就算厚着脸皮用了赵自若的钱,可歌做出来后,想大卖特卖,也绝非简单的事。 亏本的可能性更高。 他只是个毫无名气可言的素人而已。 一首歌能火不能火,并非单靠歌曲本身的品质,还得讲潮流,讲机遇,讲宣发背景之类。 比如说有些歌在最初发布的时候无人问津,可过了几年,甚至十几年后突然因为某个机遇,被人挖掘了出来,反而爆红了…… 这样的事情说起来荒诞,但屡见不鲜。 不但人会生不逢时,歌曲这些文艺作品同样也会生不逢时。 陈立行当然希望一开唱就风靡万千,一秒钟几十万上落,然后无数大公司拿着千万合同哭着喊着来求他签约…… 只可惜,他并没有那种无需讲任何逻辑关系的神奇系统。 陈立行得面对无情的现实,现在他需要的是赚钱,而不是花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