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哥就得当宠物讨好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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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讨好我。” “汪!” 邵斯闻回答得很快,他跪坐在我面前,卑微低贱的缓缓抬起头,努力将自己的衬衫扣子一粒粒解开,露出了戴在脖颈处那窄窄的项圈。 因为我过于赤裸的注视,他的脸颊上早已泛起了刻意的红晕,解开衬衫的手指也是颤抖。 我曾经送给过邵斯闻两个项圈。一个是外出常用的,款式上更为日常普通,就像是一条精致的颈链;另一条则是在私下作为贱狗使用的,款式也是更为新颖大胆,甚至设计成了一款骨头的形状。 邵斯闻扒开了自己的衬衫,露出了好看的脖颈。项圈的底部缀着一枚小小的铭牌,上面刻上了他的名字缩写。他低头一点点匍匐到我的脚边,讨好的蹭了蹭我的脚踝,周旋于两脚之间,用头顶亲昵的厮磨着,末了还抬头朝我小声的发出犬吠: “汪汪,主人…” 聪明的宠物自然知道该做些什么最会讨主人的欢心,也在尽心尽责努力做着一条乖巧的狗。他抬眸,眼神湿漉漉的,他知道这样会得到我的一丁点怜爱。 “我不喜欢小狗将自己的味道蹭在裙边上。” 冷冷开口,我抬起脚踩了踩邵斯闻的头顶。 他的个性张扬,在我的面前却永远是低眉顺眼。蹭了蹭我的脚踝后,他抬头朝我吐出了舌头,我望着他嘴里的两枚尖牙,克制住了接下来的举动。 “汪!” 贱狗的叫声是极为标准的。外人常说邵斯闻因为有了这对犬